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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在先秦的含义

晓名
口氏
2013-09-05
1438

  朱凤瀚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将“姓”字在先秦时代的含义如下:
  其一,实本义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说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户,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所谓“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左传·昭公》所谓:“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左传·昭公》:“二后之姓,于今为庶。”《礼记·丧大记》:“父兄子姓立于东方。(郑玄注: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等例中之“姓”皆属此种本义。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所以广其义,姓可作族属、族人解,亦可以进一步将之理解为泛称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辞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卜辞中“多生”是指占卜主体(王)的亲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从铭文内容看,可以用来称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没有亲族关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东周文献中所见的“百姓”,则不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义,而且有的含义更广泛,几乎近于今日所说之百姓,即民众,旧解或将”百姓”释为“百官”,其说不可信。
  其三,“姓”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姓”。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这是“姓”的另一引申义。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其最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中,即夫从妻居,子女属于母族,世系以母方计。对于这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织的名称,杨希枚先生主张称为“姓族”。典籍所记姬姓、姜姓,最初应皆属母系姓族,姬、姜则是此种母系姓族之名号。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妻从夫居,子女不再属母族而归于父族,世系以父方计,所以母系姓族遂转为父系姓族。此后,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今日所见古姓族名号如姬、姜、姒、妫等皆带女旁,虽造字时间不早,但从女可能表明其本原与母系姓族有关。父系姓族所以沿用之,则当是因为在母系向父系转变之初,子女虽已属父族,但仍以其母之姓族名号为族名,后延续作为父系姓族的名号,同于传说的黄帝诸子异姓之例。在商代、周代这一历史阶段,诸父系姓族实皆已分化为若干独立的、以宗族形态存立的分支(即卜文所谓氏)但姓族在商代的作用仍比较明显,仍有实体性质,可以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族。姓族到周代后多只有名义上与观念上的作用,已非实体,不具有组织上共同的联系与政治、经济或宗教生活,亦即不属于所谓的家族。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又如《左传·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很明显“姓”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即“姬”。所谓姓族之“姓”与作姓族名号讲的“姓”是一实一名,属于两种概念范畴,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实,积久而以实为名,于是产生姬、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司马迁在《史记》中常言姓某氏,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但他所说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