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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贵书

晓名
麻贵书
2013-06-13
658

麻贵书同志简历    
 
1917年
    阴历腊月初八,出生与河北省临城县南寨村一个农民家庭,取名麻贵书,曾用名林平 。
1930年
    在本县完小读书,学习成绩优良,老师外出时,常托他辅导学生学习。
 
1932年
    7月,入河北省立邢台师范学校32班读书,由于进步同学的影响,开始读进步书籍,1935年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
1936年
    春,在邢台师范学校历史教员、共产党员张凤阁的指导下,组织了“小礼物社”,出版《小礼物》刊物,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反对国民党的不抵抗主义。组织了全校性的时事问题研讨会,推动了学生救亡运动。同年冬,积极参与了反对国民党训育主任的学潮。
 1937年
    邢台师范学校毕业。9月,参加革命工作,任河北省临城县北区抗日区政府民运工作队员。
 1938年
    1月,在河北临县北区抗日政府所在地水峪村,由刘玉华、张多善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无候补期。
    春,任中共河北省临(城)内(邱)中心县委宣传部长。
    5月,调晋东特委党校学习。
    9月,调晋冀豫区党委党校工作。
   1939年
    在晋冀豫区党委党校任秘书长。
    5月,任中共河北省磁县县委组织部长。
    10月,调太行区党委组织部工作。
  1940年
    在太行区党委组织部任干事。
   1941年
    在中共山西省武乡县委组织部长。
  1942年
    1月,任中共山西省武乡县委书记。
  1943年
    冬,带职到中共太行三地委参加整风学习。
  1944年
    夏,调中共太行三地委领导整风。
   1945年-1948年
    调任中共太行二地委,任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
   1949年
    任中共陕西省愉次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
   1950年
    1月,任中共山西省忻县地委副书记。
    5月,任忻县地区地委书记。
   1951年
    任中共山西省忻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52年
    12月16日,中共中央批准任中共太原市委副书记。
    1953年
    1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副书记,主管基本建设和农村工作,积极组织和领导了太原市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9月,任山西赴朝慰问团分团团长,率领慰问团赴朝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
    1954年
    1月,兼任中共太原市委基本建设部部长。
    12月,出席中共太原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太原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书记。
    1955年
    2月,国家批准山西机床厂改建项目为国家建设重点项目,为了加强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党委,兼任现场党委书记。1957年10月胜利完成了全部改建任务。
     1956年
    中共太原市委书记处成立后,任书记处书记。
    7月,出席中共山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山西省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1957年
    1月,出席中共太原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上届市委向大会做了题为《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圆满完成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太原市第二届委员会,当选为中共太原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处书记,分工为常务书记。
      1958年
    5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以“三槽出钢吹响了技术革命的号角”为题在会上发了言。
      1959年
    2月,兼任太原市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
      1960年
    12月,出席政协太原市第三届委员会会议,当选为市政协主席。
      1961年
    1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任中共太原市委第一书记。
    10月,兼任太原市人民武装部政委。
      1962年
    1月,参加了党中央在北戴河召开的7千人干部大会,并受到毛泽东主席的亲切接见。
    3月,兼任中共太原市人民武装委员会第一书记。
      1964年
    4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门。
      1965年
    1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工委副书记。
    9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
      1970年
    12月,任西藏自治区生产指挥部副总指挥。
      1971年
    西藏自治区生产指挥部“学习班”党支部副书记。
      1972年
    5月,公休治病。
      1973年
    10月,任山西省科技局党委副书记。
      1974年
    1月,任山西省革命委员会业务组副组长。
      1975年
    4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政治部主任。
      1977年
    4月,任山西省经济领导组副组长。
      1978年
    3月,出席中共山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山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979年
    4月,任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2月,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81年
    8月、9月,赴洪洞山西焦化厂、山西维尼纶厂现场办公,解决了这两个厂十多年来未能建成投产的老大难问题。
    12月,赴京向国家纪委、建委、煤炭部汇报太原煤气化工程建设问题,确定了项目的基本安排。
      1982年
    3月,在第一个全民义务植树节时,代表省政府在省城全民动员大会上发表《动员起来绿化省城》的讲话。
    6月下旬,参加薄一波同志在晋祠主持的山西省经济工作汇报会。
    7月,参加省政府、化工部联合办公会议,全面部署山西化肥厂的建设。
    7月,在省委《调查研究》上与岳维藩同志联名发表《太原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和意见》。
      1983年
    4月29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大委员会副主任,后在第六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兼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1984年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主持拟定了《山西省信访工作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使信访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
     1985年
    4月,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友好访日团团长,赴日本琦玉县进行友好访问。
     1986年
    10月,召开省直各委、厅、局立法学习会议,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协同有关方面纠正了一批违法事件。
     1987年
    6月19日,在太原逝世,终年69岁。